贵州明年下放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权限

  • 作者: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5-12-10 09:46

  本报讯  日前,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自明年1月1日起,该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审核、复核工作由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去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其中,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告知性备案,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再发放备案凭证。贵州省局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全面实现简政放权,决定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行政服务事项下放,由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备案产品信息的审核、复核。

  通知还明确,各级监管部门要在产品信息备案后3个月内组织开展备案产品的检查,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信息的真实性。  (王英伟  杨 菊  时 靖)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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