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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食药安全风险研判形成制度化
本报讯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该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正式步入制度化、长效化。
《办法》规定,分析会采取定期召开和紧急召开两种形式。市级每2个月召开一次定期分析会,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每1个月召开一次定期分析会,遇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紧急安全事件苗头时,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按“一般风险、较严重风险、严重风险”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分析会评定的风险等级和风险性质,由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及时发布风险警示信息、查封扣押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等措施依法实施风险防控,并将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张宏柱 李江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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