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共治需要高效稳定的志愿者队伍

  • 作者:郭斯帖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05-25 11:14

   当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较多,产业基础薄弱,食品药品行业自律性不足;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力量与艰巨的监管任务不匹配。因此,社会共治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更显举足轻重。从监管工作中不难发现,人民群众的举报在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渠道中十分重要,尤其是农居混杂、外来人口众多、非法加工制售窝点易隐藏地区更是如此。若能将群众中的积极分子组建成一支高效、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对食品药品监管大有裨益。

  当前,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方面,志愿者数量少、积极性不高、队伍不稳定、无定期培训和明确工作目标等让志愿者队伍流于形式,形同虚设。笔者认为,要想组建一支相对稳定、高效的志愿者队伍,就要做好以下几点:

   1.明确志愿者队伍成立的目的

  志愿者队伍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让百姓的餐桌更安全、药品使用更放心,提升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

   2.挖掘有利于志愿者队伍发展的因素

  把辖区有利于志愿者活动的因素充分挖掘并向群众宣传。比如北京丰台区长辛店镇位于城乡接合部,各类食品加工黑窝点(如地沟油、假酒、“黑”卤肉制品等)、非法收售药品窝点时有发现。由本地群众积极分子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在此类案件线索发现中将大有可为,此为发展因素之一。发展因素之二是志愿者队伍有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能为队伍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

   3.规划队伍工作方向

  针对辖区特点,工作方向可定在:食品药品违法违规线索的及时提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后者包括由食药监管部门对志愿者进行假冒伪劣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防骗知识培训,然后由其向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周边人群宣传普及;对志愿者进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法律法规培训后,由其对法律意识淡薄的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等进行宣传普及,以从源头减少食药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4.吸引志愿者成员加入

  成员的纳入是志愿者队伍发展的关键,成员的吸收不能靠政府摊派,必须符合几个基本特征:自愿、无偿、热心、有闲、遇事不慌、有自我保护意识。尤其是发现报告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时,可能存在相当程度的风险,志愿者必须对此有足够的认识,具备基本的应对、自我保护方法。政府部门也要定期给予培训、定期组织活动,吸引志愿者加入。

   5.健全队伍组织机构

  志愿者队伍也是一个组织,也必须有一套管理班子。可设定队长、副队长等职能岗位,结合基层食药信息站,连成网络。组织机构成员要团结,有不同意见时应有相应的讨论方式,避免影响队伍稳定。队长、副队长等要充分了解成员特长,要针对活动进行分工,并相互配合,促进活动高效开展。

   6.完善制度章程

  志愿者队伍的制度、章程应明确成文,一切按章办事。详细制度可根据辖区特点、队伍成员特点来制定。

  此外,对志愿者也应有一定的激励机制。政府部门应一方面切实落实举报有奖制度,并保护好举报者个人信息,避免不法分子打击报复;另一方面应对志愿者给予必要的物质、精神支持,包括统一发放身份标识牌、服装,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及相应的荣誉,对因开展志愿活动而导致个人利益受损者进行补偿等,如此方能促进志愿者队伍良性发展、稳定而高效地发挥社会共治作用。

  (作者单位:北京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长辛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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