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结合实际推进药审制度改革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省政府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去年10月以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省情实际,采取措施,多方联动,扎实部署和推进相关改革任务落实,积极助推青海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下发后,青海省政府召开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青海省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实施意见》,确定了提高审评审批质量、提高仿制药质量、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提高审评审批透明度等四项主要目标和强化药品研发过程日常监管、严把药品注册与再注册关、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与生产、推进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等八项主要任务,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分工。同时,建立了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启动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制定印发《青海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实施意见》。
青海省局加大药品注册、日常及复审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各类药品注册现场检查25次,并认真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省所涉及5个品规的自查核查工作。同时,做好药品注册与再注册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受理审查药品批准文号再注册申请625个,对不符合要求的1个药品批准文号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予以注销。
青海省着力加强审评机构建设,整合现有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职能,新组建成立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评中心,科学合理设置编制,并正在积极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检查员和审评员队伍建设。(赵慧刚)
(责任编辑:)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2017中国食品药品网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