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查获重大网上销售假药案 案值百万元
据中国医药报山东讯 记者卢锡奂报道 近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医院肿瘤科在中国癌症信息库肿瘤生物中心的网站上打出广告,销售治疗肿瘤的特效药“易瑞沙”及其仿制品“Geftinat”,患者可直接到肿瘤科购买或者由肿瘤科进行邮寄。该局执法人员根据此线索,查获了一起案值百万元网上销售假药案。
在该肿瘤科,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获了尚未邮售出的“Ge-ftinat”、已邮售药品的邮寄存单、邮售记录。该肿瘤科所销售的“易瑞沙”每瓶21000元,“Geftinat”每瓶8000元。自2004年4月份开始至2005年2月4日,该肿瘤科所销售的“易瑞沙”和“Geftinat”就有100多瓶,总案值超过了100万元。销售范围包括北京、上海、重庆、山东、陕西、辽宁、浙江、广东、四川、山西、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地。
据了解,“易瑞沙”在2004年12月6日刚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进口药品注册许可”,在国内可以上市。而该肿瘤科从2004年4月份就开始销售了,“Geftinat”没有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进口,该肿瘤科所销售的“易瑞沙”和“Geftinat”属于假药。
到记者发稿为止,承包该肿瘤门诊的郑某一直没有出现。目前,青岛市公安部门已经介入此案,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又据中国医药讯 记者卢锡奂报道 近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通过肝病康复园地网站卖治疗肝病的药品。根据举报,该局查获了一家网上药店。
经现场调查发现,该网站从2004年6月至今,已经通过网络销售了价值35416元的药品。同时,还在网站上为“虎驹乙肝胶囊”与“盐酸左旋咪唑搽剂”这两个药品生产厂家做药品宣传广告,厂家则用药品抵广告款,抵账药品也通过网上销售。该网站没有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做药品广告宣传也是违法的。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编后:去年7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发布,其中规定提供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提供的药品信息不得直接撮合药品网上交易等。但时至今日,网上售药的行为还是屡禁不止。由于网上信息非常庞杂,且随时更新,药监部门及时进行检查并发现网上涉药违法违规行为有一定难度。目前发现网上涉药违法行为的主要途径是群众举报,这虽然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手段,但毕竟属于事后监管、被动监管。要在浩如烟海的互联网信息中发现涉药违法行为,药监部门应尽快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完善相关设备,丰富技术手段,提高网上监管水平,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拓展发现渠道,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加大群众宣传力度,使群众自觉抵制网上售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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