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打造药品经营信用体系
据中国医药报浙江讯 自2005年起,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把药品经营信用体系建设纳入药品市场监管工作中合力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5年4月,金华市被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确定为全省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市后,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先后制定了《金华市药械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金华市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检查考评办法(试行)》,将企业的信用等级分为守信、基本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五个等级,明确了检查评分标准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为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依据。该局与各药品经营企业签订了监管与经营双向诚信承诺书。对新开办企业,他们要求企业先学习药品经营诚信要求,再签订诚信承诺书。各县(市)在诚信体系建设宣传上也不乏创新和亮点:如武义县有些企业向全体同行发出了诚信经营倡议书,永康市还建立了药械诚信基金制度等。
根据信用评价制度,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计划地开展全市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及评价工作,把通过各种渠道采集的信用信息特别是不良行为记录,及时充实到信用档案中,形成动态管理模式。金华市药品经营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评定采用各方联动、上下互动、层层把关的方法,由县级局、业务处(室)对照《检查考评办法》进行评定,初步确定企业信用等级,最后结合市局对初评企业的抽查情况确定其信用等级。评定结果通过《金华医药》向社会公示,让企业接受外界的监督。2005年,全市共有834家药品经营企业参评,其中评为守信和基本守信的企业占84%以上。
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该市零售连锁门店较多,分布较散的特点,他们始终抓牢连锁总部这个牛鼻子,充分利用连锁总部的管理资源,促进总部及其门店的诚信建设。该局还主动与其他部门联系建立相应的协作机制,例如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后,将药品零售企业诚信等级评定情况作为设置“医保定点药店”的依据之一,促进了药品流通市场的良性发展。
据悉,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考评体制,促进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诚信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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