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 2017-07-10 13:40
  • 作者:蒋守福
  • 来源:中国医药报

根据安排,2017年,福建将积极探索实施信用评级与风险分级并轨运行机制,完善系统信用评价数据的自动采集评定,建立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落实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全面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创新守信激励举措,落实信用信息公开,强化信用数据建设,加大诚信宣传力度,推进信用社会共治,进一步促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诚信自律意识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诚信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和食品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健康、稳步发展。

    

在建立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方面,将出台食品药品行业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将存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等相关自然人纳入黑名单管理,规范严重失信黑名单的认定、公示、跨部门通报等程序;对严重失信企业及自然人,将依照相关法规实施必要的惩戒,包括: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升企业风险分级管理等级;至少每半年对企业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出厂检验、企业自查等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监督检查;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等。同时,将严重失信黑名单通过“信用福建”等共享平台定期通报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由各相关部门在发行债券股票、参与政府采购、获取政府资金和土地支持、税收管理、个人从业岗位限制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

    

在落实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方面,福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根据当地政府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相关部署,建立完善其他领域失信主体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法院等部门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其他部门通报的需联合惩戒的失信主体,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将按照相关联合惩戒文件精神,进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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