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局层层落实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廉政建设意识,提高反腐倡廉整体水平,近日,浙江省海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三个层次认真落实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一个层次是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签订《2009年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工作要求、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予以具体规定和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履行“一岗双责”的同时,做到严格规范自身及责任对象的从政行为、认真落实“八条禁令”等八项责任内容。
第二个层次是各科室负责人签订《2009年度科室党风廉政责任承诺书》,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责,共就严格依法行政、落实廉政谈话、严格遵守“八条禁令”和“五项制度”等九项具体内容向局党组作出郑重承诺。
第三个层次是局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廉政守纪承诺书》,就自觉做到“八不八坚持”、严格遵守“七不”纪律等具体七项责任内容作出承诺。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守纪承诺书》该项工作自海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局以来年年落实到位,2009年,该局特别对责任层次作了具体划分,进一步把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为三个层次,增强了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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