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明确划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事权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26

    据SFDA网站讯 为合理配置监管资源,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划分市区两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事权。
    文件规定,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镇江新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工作。镇江市局与京口、润州区局的监管事权划分如下:一是酒店类监管方面,镇江市局负责监管四星级以上(包含)酒店,以及现在京口、润州辖区内,由镇江市局发证,尚在有效期的四星级以下的餐饮单位,其他酒店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京口、润州区局负责监管。二是在学校食堂方面,镇江市局负责驻镇江的大专院校、市属中学、职校食堂的监管,其他学校食堂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京口、润州区负责监管。三是在机关、企事业、建筑工地食堂方面,镇江市局负责市级机关食堂的监管,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京口、润州区局负责监管。四是中央厨房由镇江市局负责监管。五是其它类餐饮服务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监管。同时,市、区两级监管部门每年都对监管档案进行梳理,如发现被监管单位在实际发展过程中规模发生变化,及时对照上述标准,办理监管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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