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 对违规餐饮服务单位实行“撕分制”
据中国医药报讯 近日,山西省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管过程中采用了“撕分制”。
为了实施好该制度,该局制定了《晋城市城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撕分制”扣分标准》,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撕分制”为依据,不定期对全区部分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对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扣分行为的,在撕分记录本上按标准给予扣分;一次检查发现多个违法违规行为的,累积扣分;一次检查发现一个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到多条记分内容的,取其中最高记分值的一条扣分。此外,被扣分单位要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必要时监管部门将对这些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晋城市局明确要求,如果“撕分制”记录本累计扣分达6分的,要求餐饮食品提供单位负责人参加食品安全法规培训;达到10分的,将成为全市重点监管餐饮企业;累计扣分达12分的,将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将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为了鼓励餐饮企业相互检举,《标准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其他重大案件提供有效线索的,晋城市局除了按照规定表彰奖励举报企业和个人外,还将根据举报等级从被举报企业累计扣分中折减 2~6分。
晋城市局建立并实施的“撕分制”,初步实现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由主观型监管向标准型监管,单一型监管向多元协作型监管,强制型监管向自律型监管的“三大转变”。
(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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