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追溯须纳入法治轨道

  • 作者:耀 轩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12-22 15:04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是应对食品安全事件而逐步建立的食品安全制度,目前呈现地方政府主导推进、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喜人发展势头,但也存在法规不明、推进乏力、环节脱节、互不兼容、重建轻用的困境和问题。笔者认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有必要从国家层面统筹设计,探索建立科学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2002年以来,全国各地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但是,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并无法律明文规定,亦无对应罚则,结果就是无法可依、可有可无。食品服务提供方可建可不建,政府监管部门行政指导可管可不管,而且强力推进涉嫌乱作为,有被追究责任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纳入制治轨道,明确各方规范要求与责任罚则,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应有要求与具体行动。

  在当前大信息、大流通时代,有必要调研各地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现状,总结经验教训,统筹各方资源,研究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信息平台,克服现在环节有别、各地不一、无法兼容的困难,解决资源不足与资源浪费并存的双重矛盾。这项工作需要国家层面顶层设计、地方部门统筹、专业团队研发、法制保障推进、绩效评估优化,确保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科学管用、落地有效。

  在当前特定的食品安全矛盾凸显和风险高发期,应将食品安全体系建设项目纳入各级政府实事项目、财政预算和目标考评体系,制定建设时间表,限时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体系建成后更要在维护和应用上下功夫,避免出现维护与使用脱节、扯皮现象出现。与此同时,加大对“三无”食品的清查力度,做到信息化监控与现场巡回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打假治劣与扶优助强相结合,严打食品“体系外循环”,努力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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