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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施行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制度
本报讯 从1月起,凡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被媒体曝光或被消费者多次投诉造成社会影响的,食品生产企业包括小作坊违规被内部员工举报的,其负责人将会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约谈。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印发《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制度(试行)》,明确约谈由辖区监管部门实施,必要时安徽省局将直接介入。
根据《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制度(试行)》,应当开展约谈的情形有: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的;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抽检的;有关部门通报、媒体曝光等渠道涉及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消费者多次举报投诉,造成社会影响的;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被约谈人应当严格按照约谈要求全面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约谈组织单位。
安徽省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约谈制度旨在防范和控制食品生产活动中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对已经发生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查明原因、解决问题、消除影响。安徽省局近期将对全省部分问题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要求他们积极整改。(孙斌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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