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依托科技力量提高稽查效能 投入200余万元购置设备用于执法

  • 作者:杨 光 王燕萍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5-04-16 13:47

  本报讯  日前,在侦破一起无证经营药械案件过程中,浙江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利用硬盘快速复制设备对当事人办公电脑的来往账目清单等资料进行现场复制,通过对复制帐目的分析、确认,确定了无证经营的数额为10万元,为案件的侦破及涉案金额的确认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执法过程中,该局还利用警眼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充分发挥了执法记录仪在执法监督中的作用。

  据了解,金华市局坚持“信息强侦、情报强侦、科技强侦、协作强侦、素质强侦”的稽查执法发展战略,着力提升稽查部门的科技水平和执法效能。今年以来,该局投入200余万元购置了食品药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系统、手机取证设备、硬盘快速复制设备、移动执法系统、警眼执法记录仪等先进设备应用到执法过程中,取得较好成效。其中,移动执法系统的配备,方便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快捷链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数据查询、浙江工商综合办公系统,第一时间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查询,大大提高了执法效能。

  同时,该局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科技意识并注重科技实战能力的培养,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收集到的各种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分析,及时有效地对多发性、系列性的案件进行并案,在最短的时间内,让新设备形成战斗力,有效提高了执法效能。

  今年以来,金华市局稽查支队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0起,涉刑移送5起,罚没款120余万元。该局在开展冻品市场专项检查、“春安行动”和酒类产品中添加药物成分违法行为专项检查中,对具有普遍性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进行研判分析,利用现场快速检测系统检测保健食品35批次、酒类产品12批次、食品6批次,查出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盐酸西布曲明等化学药物保健食品及酒类产品6批次。稽查支队顺线追查,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起,移送公安部门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2起,使案件查办更具靶向性。(杨 光  王燕萍)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