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个人循法而为

  • 作者:王东海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5-09-30 09:45

  2015年4月24日,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4月24日颁布到10月1日实施,这部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食品安全法典,给食品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留了足足5个多月的“缓冲期”。这对一个行业监管部门来说,有足够的时间加强该法的宣传贯彻和学习培训,有足够的时间让监管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熟悉该法的修订背景及具体内容。

  世上无“法之必行之法”,食品安全法律的修订完善,其最终作用在于监管实践。那么,在新修订《食品安全法》颁布后的5个多月时间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如何开展宣传贯彻和学习培训工作的?

   执法必先懂法

  4月27日,是新修订《食品安全法》颁布的第三天。这一天,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座谈会暨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专门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贯彻活动,对从事食品安全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考核;督促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者、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开展法律培训。从此,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以不同形式在全国各地拉开了帷幕。

  为了让食品监管人员熟悉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内容,掌握新增法条的要义、目的和精神实质,甘肃省局在该法颁布不久就组织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处全体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研讨。山东省局专门印发了《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明确省局和各市、县局在《食品安全法》开展宣传、学习培训、推进实施中的重点任务,规定在年初确定的各类培训计划中增加《食品安全法》培训内容,确保每名监管人员法律培训不少于10课时。

  为强化学习培训效果,陕西省宝鸡市局通过举办全系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暨执法业务培训会,不仅开设了《食品安全法》之依法行政、行刑衔接、案说监管实务、执法文书与办案等课程,而且还结合宝鸡市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进行了桌面推演,以理论结合实践的方式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湖北省局则以实战为重点,坚持学用结合,在全省开展了以“规范执法、提升形象”为主题的练取证、练询问、练检验、练写作、练制卷的“五练”活动和比数量、比质量、比卷宗、比文明、比廉洁的“五比”活动,通过实践检验学习培训成果。

   守法必先知法

  “这次培训真是一场及时雨呀!”6月18日,在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主办的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公益宣贯培训班,针对《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背景、总体思路、重点条款以及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具体要求进行了全面权威解读。来自食品企业的参训人员一致认为,这样的培训对他们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严格守法生产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为帮助企业全面把握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中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的要求,上海市局组织召开全市餐饮企业贯彻执行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承诺大会,餐饮企业代表宣读了全市近100个餐饮品牌企业的1000余家门店贯彻执行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承诺。湖北省局以“《食品安全法》与食品生产销售管理”为主题,举办了针对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的专题培训班,168家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00多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广东省高州市局则在全市范围内分期分批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生产小作坊负责人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约4500人开展宣传培训活动,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重点关注主体资格、从业资格、进货查验制度、销货记录、食品质量管理、食品贮存及运输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为调动食品企业学法的积极性,甘肃省局在全省食品企业中组织开展了新法知识竞赛活动,由省局建立统一的竞赛题库,各地通过集中宣讲、上门普法等多种形式,组织辖区内食品从业人员学习新法内容,并采取县区预赛、市州初赛、省级决赛方式,逐级举办知识竞赛110余场次,吸引了1559家企业参赛,参与新法学习的食品从业人员达到10万余人,达到了以赛促学的预期目标。

   循法而为必先普法

  2015年7月1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活动,创新食品安全宣教工作机制,把学习宣传新食品安全法列入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这为各级食品监管部门宣传、贯彻、普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指明了方向。

  在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工作中,四川省局着重建立完善与《食品安全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度,通过与相关省级部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形式强化部门协作,持续开展专家巡回基层食品安全大讲堂,《食品安全法》有奖征文,《食品安全法》进乡镇、进商场、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并在全省多个旅游景区、车站、高速路等重点地段,采取悬挂横幅、电子屏播放、广告牌展示、张贴海报、信息推送、微信传递等方式进行立体宣传,以此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人人监督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青海省局协调有关部门,将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中小学课程和青海省全民普法的内容,并组织和督促食品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和重点餐饮单位通过悬挂横幅、印发宣传资料、播放公益广告和集中学习等形式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福建省局通过在省电视台插播食品安全公益宣传广告、在全省主要中心城市设置食品安全公益宣传牌等形式,向公众传播食品安全知识。

  广西区来宾市武宣县局则以文艺巡演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的宣传活动。文艺队采用快板、说唱、彩调、歌舞、小品、渔鼓等多种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县城及10个乡镇巡演广场舞《食品安全连着你和我》、小品《麻辣烤串》、舞蹈《食品安全之歌》、渔鼓《食品安全 健康你我他》、音乐快板《食品安全 情系万家》等10个有关食品安全法律宣传节目。节目中还穿插了食品安全法律知识互动有奖问答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在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火如荼地开展食品安全法律宣传过程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为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做了大量工作,不仅举办了《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培训班,而且还制定出台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多部与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有关的部门规章。此外,在该法实施之际,中国医药报、新华网、中国食品报联合发起的“食品安全中国行”大型公益宣传活动于9月28日在北京启动,将奔赴全国各地一线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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