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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确定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时点
本报讯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12月8日组织召开全省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工作会,贯彻落实全国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工作座谈会精神。省内56家药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和研发负责人,6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以及省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工作座谈会精神,阐述了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的必要性,明确了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真实性的责任和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处理的政策界限,并对下一阶段自查核查工作进行了部署:12月31日前,各药品生产企业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的公告》(2015年第228号)的核查要点,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2015年第117号)所列药品注册申请中,未撤回和未予批准项目的药物临床试验重新组织自查。2016年1月15日前,各药品生产企业要对117号公告发布后申报临床的项目进行自查,并向海南省局提交自查报告。今年12月31日前,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要对承担的所有临床试验项目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报告海南省局,海南省局将对上述自查结果进行核查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贺澜起 殷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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