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药品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沟通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张旭报道 2月19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召开了进口药品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沟通会,此次沟通会共涉及117号公告所附受理号116个、申办方59家。
会议传达了总局关于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政策要求;通报了前期数据核查情况,重申如何开展进口药品临床试验数据自查。
沟通会上梳理了自2015年7月22日至今,国家总局发布的关于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的一系列重要公告。重申了国家总局117号等公告关于临床试验自查的要求,并督促参会企业参照“核查要点”对所有已申报品种开展自查,鼓励申办方自查发现问题后主动撤回。如在核查中发现问题,核查中心将根据117号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117号公告涉及的未撤回品种,将根据药审中心提供的优先核查清单,于核查前5个工作日对社会公开待核查品种。如期间接到有关投诉举报等情况,将实施飞行检查。
会上通报了前期数据核查情况,讲解了前期核查发现的典型问题,强调了区分真实性与规范性、主动撤回和被动核查、核查标准的现在和过去等问题;对进口药品临床试验数据自查工作作出进一步要求。
为进一步增进与企业交流,提高服务质量,核查中心决定从下周起,将每周四确定为企业开放日,届时核查中心将派检查员当面解答问题,提供咨询。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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