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公布

  • 作者:董笑非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04-12 09:08

  本报讯  记者董笑非报道  近年来,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大幅增长。2016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在即,考试相关政策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尤其是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内容是否有所调整?都有哪些调整?对这些问题翘首以待的备考考生们终于等到了官方通知。

  日前,记者经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求证获知,2016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除公共考试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外,各专业科目考试将继续依据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考试大纲,将由总局根据国家新修订或者新颁布的药事管理政策与法规进行部分调整。

  4月8日,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官网发出《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以下简称《通告》),对《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2015)中的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的考试大纲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该中心表示,参加2016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结合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及《通告》掌握考试要求,或直接根据已调整编排后出版的《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2016)进行学习和备考。

  另外,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编写的2016年国家执业药师考试指南《中药学专业知识(一)》科目附录“中药名录”所列中药和彩图由2015年考试指南的100种调整至200种。新增的100种均在考试大纲《药学专业知识(一)》第八大单元所要求的范围内,并未对考试大纲相关内容和要求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考生可登陆国家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lp.org)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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