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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荔城区移送一起药店销售假药案
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荔城分局将一起药店销售假药案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一个月前,市民郑先生拨打莆田市局12331投诉热线,称其在荔城区一家药店花1930元购买了10盒治疗肝病的“恩替卡韦片”,回家经比对发现,刚买回来的药品和他以前服用的同种药有多处不同,如药片排列顺序不同、药片上的钢印和纹点不清晰、药片铝箔文字字体比原先的字体小等。郑先生怀疑买到了假药,要求监管部门核查。
“接到莆田市12331投诉热线转办件后,我们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去该药店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荔城分局执法人员介绍,该药店柜台上摆放有“恩替卡韦片”共19盒,负责人无法提供产品的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和进货凭证,涉嫌销售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扣押了涉案药品并着手开展调查。
随后,该局一方面向制药公司所在地的药品监管部门发出协查函,另一方面委托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郑先生购买的药品进行检验。根据对方复函,郑先生所购药品为假冒品;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鉴定结论为结果不符合规定。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陈晓霞 傅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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