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秋节后月饼生产经营企业飞检情况如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11月21日发布关于2016年中秋节后月饼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食药监办食监一〔2016〕160号)。
针对社会舆论及广大消费者高度关注的中秋节后下架月饼去向和处置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部署了全国月饼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此次飞行检查,以中秋节后未销售、过期、回收月饼的去向和处置情况为线索,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的月饼生产数量、销售数量、市场退回和未销售数量和经营企业的进货数量、销售数量、未销售数量。同时检查了月饼生产经营企业超保质期和下架回收月饼的处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全国共检查月饼生产企业3354家,月饼经营企业52636家。
月饼生产企业检查情况:通过对企业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及生产场所等的现场检查,未发现使用未销售、回收月饼加工食品和销售过期月饼等违法违规问题。生产企业对于少量未销售及经营环节退回的月饼,在保质期内的,给员工发放福利;包装破损、变质、过期的,则销售给养殖场用作动物饲料、交由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厂处理、与商超签订协议由商超自行处置、自行销毁或者由监管部门统一集中销毁等。对海南和江苏发现2家生产企业分别库存2盒和20公斤过期月饼未及时处理的,海南省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现场监督销毁。
月饼经营企业检查情况:除吉林省1家、江西省1家、西藏自治区3家经营企业发现有销售过期月饼外,其它省份均未发现销售过期月饼。大多数月饼经营企业在中秋节前以促销、赠送、调拨等方式销售完毕,对于少数未销售月饼,主要采取退回供货商或生产企业、保质期内降价促销、内部员工购买、自行销毁等方式处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5家销售过期月饼的经营企业,具体处理情况如下:吉林省长白县十五道沟旅游有限公司下属十五道沟景区超市经营过期月饼,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当场查扣过期月饼2.5公斤,并销毁做生活垃圾处理;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今日购物投资有限公司销售过期月饼,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当场责令下架,现场监督粉碎销毁过期月饼3.9公斤;西藏发现3家经营企业销售过期月饼,分别为山南市湘新糕点、日喀则市互惠互利超市江孜分店、林芝市卖香园商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当场责令下架,并回收销毁过期月饼190公斤。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回收食品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回收食品管理,严禁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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