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全国在行动】太原严打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中国医药报记者 李平林 报道 “近期,不断有市民举报,在部分居民区、集贸市场等人流相对集中区域,有些人以义诊咨询、免费理疗、按摩足疗等养生为名,专向中老年人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化处处长刘俊青告诉记者,对于这样的举报,太原市食药监局联合工商部门开通12315、12331食品、保健食品投诉举报热线,并保持24小时畅通,截至目前,已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268起,其中立案2起。
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居民成琼告诉记者,这些卖保健食品的专骗老年人,应该严厉打击。成琼父亲今年76岁了,每天一大早出去听“讲课”。刚开始那几天每天领回3个鸡蛋,后来就让出钱买保健食品,说是能治百病,一买就五六千元。据了解,太原市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山西省食安办、省工商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文件要求,加大从严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力度,重点整治未取得相关经营资质、存在虚假夸大食品功效、混淆食品保健食品与药品区别、欺诈销售等行为。太原市食药监局还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科普知识宣传,设置宣传展板335块、悬挂宣传横幅183条、张贴整治公告296张;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信息96条;开展科普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三进”活动375次;利用户外大屏、公交广告等载体进行宣传1030次,进一步提高公众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风险防范意识,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17年12月,太原市食药监局已联合工商局向社会发出了规范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行为公告,要求经营食品、保健食品等产品必须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出许可范围和核准登记范围,从事食品、保健食品经营活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延续的,不得从事食品、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等。
此外,太原市小店区通过微信公众号、户外大屏、食品经营单位显示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公告内容,更大范围发动群众监督举报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旦查实,将从严从重上限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问题产品以及依法处置信息等,鼓励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违法违规行为。对经证实的案件线索,按照《山西省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及时通报和移送,并留存相关记录。同时,最大限度凝聚各方力量,努力构建社会各界齐抓共管保安全的食品、保健食品安全治理新模式。
(责任编辑:郭思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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