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药械创新上海提出32条改革任务
近日,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由改革临床试验管理、加快药品医疗器械上市、建设全球领先的生物医药创新研发高地、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强化保障措施等6方面32条改革任务构成,简称“鼓励药械创新32条”。
《意见》指出,包括力争使本市临床试验机构数量达到80家以上,力争集聚20家以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创新研发中心,争取每年有30个以上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自主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实施“一网通办”,将“路上跑审批”改为全程网上办理;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等。
点评:“鼓励药械创新32条”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全力打响“四大品牌”的重要抓手。
这32条举措,为上海市药品及医疗器械企业提供了创新和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将极大地提高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的积极性。未来,上海药品及医疗器械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药械公司有望更快、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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