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过期调味红辣酱 儋州南丰荣圣商行被罚款2000元
3月11日,记者从海南省儋州市食药监局获悉,儋州南丰荣圣商行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野山椒(野山红辣酱),近日被该局并没收过期的调味食品“野山椒”(野山红辣酱)11瓶,罚款2000元。
据了解,今年1月8日下午,儋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儋州市南丰镇陶江村委会朱屋村路口的儋州南丰荣圣商行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朱某在该商行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野山椒(野山红辣酱)。执法人员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依法扣押了涉嫌超过保质期商品。
经查实,朱某2017年初从那大不知名商家购进调味食品野山椒(野山红辣酱)经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时上述食品标签上标注保质期为12个月,生产日期为2017年2月23日。截至2019年1月8日被该局扣押时,上述食品均超过保质期。朱某未对食品购进供货商提供的相关票证进行查验和妥善完整保管,未依法建立进货购销台账。
根据相关规定,该局没收“野山椒”11瓶,给予朱某罚款2000元的处罚。(记者 吕书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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