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合格烤鳗丝虾皮 海南海派食品贸易公司被食药监部门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月12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海南海派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鳗丝和虾皮在抽检中被检验为不合格产品。海口市食药监局对该公司启动核查后,依法没收该公司销售不合格烤鳗丝违法所得230元,罚款6000元;对该公司销售不合格虾皮的行为,依法移送海口市公安局办理。
据了解,2018年12月7日,三亚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三亚市天涯区穆斯林广场的凤凰红亚红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海南海派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虾皮进行监督抽样,检出上述两种产品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随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130克/袋的不合格虾皮共15袋;200克/袋的不合格虾皮共30袋。该局要求三亚凤凰红亚红超市立即排查出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并整改,并对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018年12月25日,海口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执法人员查明海派食品公司使用从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上洋镇富华海产品加工厂采购的原料生产了两个批次虾皮,已全部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472.5元。
另外,执法人员于2018年12月17日查明海派食品公司使用从广州市春渔坊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的烤鳗丝原料,分装生产了抽检发现的苯甲酸及钠盐项目不合格的烤鳗丝,产品货值金额805元,违法所得230元。
近日,海口市食药监局依法没收海南海派食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烤鳗丝违法所得230元,罚款6000元;对该公司销售不合格虾皮的行为,依法移送海口市公安局办理。(记者 吕书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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