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浪摆
姓名:于浪摆
单位及职务: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处副主任科员
荣誉亮点:参与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百余次,主讲法律知识讲座20余次;开创乡村每日普法广播,通过电视栏目播出法治宣传片,为开展"多媒体"普法宣传模式迈出第一步,获评"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先进事迹:
于浪摆,男,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9月出生。2009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原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处工作。该同志始终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创造性的工作方法,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不断将普法工作引向深入,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为普法宣传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一、打铁还需自身硬,争做岗位能手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在普法宣教工作中,首先要求自身有过硬的法律水平。参加工作至今,他处理投诉举报3000余件、案件百余起,大量的理论学习和执法工作为他打下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他多次获得“岗位标兵”称号,在单位年终考核中多次受到嘉奖;在《中国医药报》《首都食品与医药》等报纸期刊上发表了《食品药品领域禁业限制制度探析》《过期食品现况及处置情况调查》等10余篇论文; 于2017年被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评选为“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二、带头学习,学以致用,因材施教开展法治宣传培训
他带头学习和宣传社会主体法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在区局工作期间,参与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百余次;在市局工作期间应邀作为主讲人参加法律知识讲座20余次,每次都针对不同的听课人群制定相应的讲座内容,结合案例通过灵活生动、深入浅出的讲解,提升了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
三、立足不同岗位,为普法宣传作出积极贡献
在区局基层食药所工作期间,他在大兴区首次探索开创并实施了乡村每日普法广播的全新普法宣传方式,深入村委会定期举办“饮食用药安全大讲堂”。2013年至2016年组织开展法制宣传百余次,发放宣传材料万余份,接待咨询上千余人次。在区局法制科任职科长期间,参与制定了原大兴区食药监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确定了普法的主要目标、指明了重点工作、明确了宣传对象、拟定了工作措施、细化了工作步骤、确立了工作原则及具体要求。经他建议,原大兴区食药监局联合大兴区电视台制定宣传方案,通过《芸生活》栏目播出法治专题宣传片,为开展“多媒体”普法宣传模式迈出第一步。在市局工作期间,他结合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开展以案释法,向执法人员宣贯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取得了良好效果。在“七五”普法工作中,他作为决策参与者和组织实施者,身体力行、积极建言献策,进一步提升了本单位、本系统的普法宣传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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