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勇

  • 2019-03-29 18:36
  • 作者: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姓名:刘志勇


  单位及职务: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荣誉亮点:带队参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获华北区第一名;编写普法资料120余份;结合扶贫工作,联合律师事务所开展“乡村普法行”活动;制作普法视频《第一课》,受到国家普法办通报表彰。


  先进事迹


  刘志勇,男,1974年6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进入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七年来,始终奋战在普法工作第一线,怀着对法治工作的热忱与忠诚,勤勉敬业,无私奉献,坚持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实事、办好事。“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时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岗位职能,积极投身普法实践,始终把普法宣传作为宣传现代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手段,有效地促进了全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推进,稳步发展。


  一是起草省局“七五”普法规划,压实普法责任。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扎实做好普法工作,认真起草“七五”普法规划,建立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编制“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普法职责,有力推进了普法工作落实。


  二是组织参加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荣获一等奖。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筹划,积极组织各地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通过层层选拔,组队参加了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夺得华北赛区第一名的好成绩。


  三是积极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迎检工作,有序推进普法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迎检中,普法资料齐全,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坚决,受到工作组的好评。


  四是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每年组织开展“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等活动。共编写普法资料120余份,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余次,促进了公众对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了解,提高了依法维权的意识。结合扶贫工作,联合山西臻兴律师事务所深入大宁县东堡村开展了“乡村普法行”活动,通过多种方式,传播法治理念,弘扬宪法精神,为全省药品监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是组织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强化宪法学习宣传。在全省监管系统组织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工作,充分展示全系统学习宣传宪法成果,深入推进全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了《“食”随宪行 “药”依法动》《第一课》等微视频,选取一线执法人员讲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心得,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微视频《第一课》荣获全国二等奖,受到国家普法办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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