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良杰
姓名:罗良杰
单位及职务: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荣誉亮点:浙江省药监局公职律师,编写法规解读文本,为监管人员授课数十次;举办用药安全讲堂268场,制作宣传片71部、《食药聚焦》电视节目50期;提出“共享法制”理念,解决系统执法难题。
先进事迹:
罗良杰同志199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先后在基层法院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曾任职原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原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现任浙江省药品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系省局公职律师,该同志长期在法制岗位工作,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牵头的“七五”普法各项举措有效落实,2016年原浙江省食药监局被评为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
一、积极构建普法工作制度和机制。制定《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责,明确相关处室的保障责任。出台《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明确“七五”普法各项工作。出台《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组织领导,制定普法责任清单。
二、认真筹划重点内容普法宣传。制定《新修改宪法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全省系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宪法宣讲浙江行”活动,每年组织“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参观“五四”宪法纪念馆。局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宪法修订和监察体制改革”课程,组织全局干部学习“民法总则”课程。2017年组织开展“全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由执法人员、食品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代表组成队伍,从县市选拨直至举办全省总决赛,取得较好普法宣传效果。三、创新普法方式,深化依法治理。深入企业普法,组织开展在“三品一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培训中进行法律法规宣讲,增强企业管理人员诚信守法和第一责任人意识,组织“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深入基层群众普法,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发动和组织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青春使命·护航G20”为主题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全省23所大专学校成立25支分队,活动遍及11个市,99个社区;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举办用药安全大讲堂268场次,制作公益宣传片71部,电视宣传片8372分钟,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和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浙江经视播出《食药聚焦》50期。
三、参与立法积极普法,推动良法善治。罗良杰同志全程参与了地方性法规《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的立法工作,该法立足浙江省情,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管理模式创新,转变“重审批轻监管”理念,做到“宽准入严监管”,着力解决小微食品监管难题。该法施行后,罗良杰同志编写法规解读文本,为省、市局培训班授课数十次,培训对象全面覆盖基层监管所长和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线监管人员,保障基层顺利开展监管执法,并为官微撰写通俗易懂的普法知识。在法律实施一周年之际,2017年又会同省人大开展该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调研法规实施的成效和遇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良法善治。
四、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推进依法行政。面对系统内执法人员,积极开展行政败诉案例学习,搜集食药、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方面的行政败诉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败诉原因和办案得失,汲取办案教训总结经验,形成规范执法防控风险的理念,深受系统内执法人员好评。为解决系统执法难题,提出“共享法制”理念,发挥市、县市场监管系统法律人才多、公职律师队伍强的优势,努力使系统法制团队实现法律人才资源、法制创新思路、执法典型案例、法制研究成果等的有效共享,发挥团队合力完善法制研究机制,对系统执法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具可操作性的办法和意见,更好地服务监管、服务基层。与省检察院密切合作,联合制定食品药品公益诉讼协作意见,并为全省检察系统作食药公益诉讼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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