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加强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行为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李平林 通讯员李晓霞 权璐 刘泽霖) 5月8日,记者从山西省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该局下发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行为通知,深入强化批发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督促其充分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晋中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批发市场开办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市场内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市场内要设立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督促销售者履行义务,及时消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加大食用农产品、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强调市场需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营造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宣传氛围,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行为满意度。
据了解,今年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将食用农产品市场列为全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领域来抓,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要求,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经营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该局还将积极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作用,监督批发市场开办者及入场销售者主动学法守法,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做到依法从事食用农产品、食品销售活动,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责任编辑:张可欣)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