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林:强化监管 确保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1月3日,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仪式暨中国药品安全论坛在京举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司司长袁林作有关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保障情况的主题发言。文字整理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药监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强化疫情防控用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了我国疫情防控需要并助力国际疫情防控,树立起抗疫一线的药品监管旗帜。
疫情发生后,各级药监部门忠诚担当,扛起质量安全责任,全面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国家药监局担当作为,及时组织督导组对疫情防控用药械重点省份开展督导检查,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成联合督导组赴医疗器械出口大省开展专项督导。各级药监部门全力以赴,配合药械保供扩产相关工作,对临床急需的血液制品等药品在企业自检时同步进行批签发,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医用防护服辐照灭菌应急规范,优化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生产许可,为缩短产品上市时间、解决供需矛盾作出积极贡献。
药品监管全系统守土尽责,未雨绸缪,以问题为导向,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疫情防控用药械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最严格的监管。各级药监部门强化药品生产经营全环节监督检查,部署对捐赠药械开展监督检查,并强化出口产品质量管理,严格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出口证明管理,及时组织建立出口医疗器械企业清单,将各地新批准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五大类生产企业全部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按照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对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开展抽查检验;组织各地对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开展抽查检验,对疫情防控在产五大类重点品种进行全覆盖监督抽检,还专门组织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开展了专项抽检,针对重点药品及有关医疗器械,部署加强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从现有情况看,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状况总体良好。与此同时,各级药监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部署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各方加强沟通、联系和互动,推动形成企业主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协同的共治格局,进一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更好地保障和服务公众健康。(中国食品药品网记者落楠整理)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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