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经营使用情况检查

  • 2021-03-03 16:29
  • 作者:叶阳欢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内广泛开展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切实保障辖区内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检查中,延边州市场监管局及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吉林省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监督检查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全面组织骨干力量加强监督检查,并主动与当地卫健、疾控预防等相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单位基本情况,全面了解本辖区经营、使用单位经营使用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供货方、生产方等有关信息。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地监管部门根据本地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强化对辖区内县级以上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监督检查,重点针对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是否具备合格证明文件,购进渠道是否合法,采购验收记录是否完整,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相关信息是否能够追溯,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经营需冷链管理的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是否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内容开展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逐一查看了使用单位对于检测试剂的相关记录,检查了经营单位的购入和销售记录,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风险防控和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器械科学规范操作。同时,告知检测机构使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必须严格按照其标签说明书的要求储存保管、规范操作,确保其各环节没有纰漏。


  截至目前,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检查经营企业9家、使用单位20家,对辖区内的29家经营使用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情况总体较好,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延边州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继续加大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监管力度,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环节进行再督导、再检查,对使用单位进行“回头看”,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查处,切实把好疫情防控的检测关,为全面战胜疫情、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提供坚实的物资保障。(叶阳欢)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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