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开展流通环节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日前,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流通环节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探索建立新法实施后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新模式。
图为检查现场。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宣传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经营者的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确保流通环节化妆品质量安全,积极营造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多次召开会议,研讨化妆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工作, 并于2021年1月份下发专项整治及督查文件,确立了工作目标,检查品种,重点检查内容以及检查工作用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妆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化妆品流通环节整治工作结合各项工作、整合各方资源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在检查过程中宣传贯彻新条例及相关法规要求;结合重点工作,如节前安全检查等等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国家局通报的假冒化妆品排查工作,做到检查一家,排查一家;结合福建省药监局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抽检与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完成辖区抽检任务,对经营环节的儿童化妆品进行重点检查。
为全面实现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确保检查工作落在实处,在集中检查期间,实施每日一报制度,辖区各单位每日检查情况以报表形式报市局进行汇总,市局根据检查情况及时调整检查重点及方向;开展督查工作,结合全市儿童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与卫健委、工信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工作督查。
在检查期间,漳州市市场监管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71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2090家,检查婴童化妆品品种数2641个次,累计发现问题7条(均为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到位),企业已整改到位。
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地规范了辖区化妆品经营秩序,促进辖区化妆品经营单位知法守法,有力地保障了消费者用妆安全。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新法宣传力度,努力探索监管新模式,提升监管效率,借新法实施之机,努力打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杨惠琼)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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