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通告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 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等

  • 2021-05-12 14:32
  • 作者:鲁小艺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5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21号〕》(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3大类食品378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油脂及其制品等12大类食品20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7批次存在微生物污染问题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董美华商店销售的、标称湖南潇乐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300|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菌落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天猫古磨坊旗舰店(经营者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糖美人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谷磨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桂花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天猫大薯兄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南省商丘市泗洪大薯兄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连云港浩瑞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绿色飞扬炸拌海苔(炒海苔、孜然味),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阿里巴巴晋江市萌果铺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者为福建省晋江市萌果铺子食品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厦门浪吧食品有限公司出品的、河南省宁陵县聚诚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董小米(微微辣味),大肠菌群数、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小知识》)介绍,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GB 19643—2016)中规定,即食藻类制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大肠菌群的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30CFU/g,且最多允许1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20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规定,膨化食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大肠菌群的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CFU/g。


  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规定了膨化食品中酸价(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


  5批次存在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四川省重庆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成都分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芜湖市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分装的开口松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淘宝网健康保健生活体验馆(经营者为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阜城妙福堂保健食品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富尔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强生健康产业(贵州)有限公司生产的福龄花牌福龄花胶囊,其中水分含量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天猫好喔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苏省苏州蜜语蜂产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苏州蜜语蜂产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苏州香雪养蜂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枇杷蜂蜜,其中蔗糖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川省成都么么味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市盛福园蜂产品制造有限公司制造的槐花蜂蜜,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小知识》)介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中规定了饼干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了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除葵花籽外)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中规定,蔗糖在枇杷蜂蜜(属于桉树蜂蜜、柑橘蜂蜜、紫苜蓿蜂蜜、荔枝蜂蜜、野桂花蜜之外的其他蜂蜜)中的最大限量值。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中规定了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含量的最小限量值。


  4批次存在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云南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曲靖交通路分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圣沣华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圣沣鸭肫,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新兴集贸市场邓德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来自云南省玉溪市窑头市场任关云的鲫鱼,地西泮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佰海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来自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海辉海产品经营部的海贝(贝类),孔雀石绿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海口美兰宜之家生活超市销售的、来自海南省海口市众惠果蔬有限公司的长豆角,灭蝇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小知识》)介绍,《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将氯霉素列为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在食品动物中不得检出。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地西泮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


  孔雀石绿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灭蝇胺属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上述农药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通告》还指出1批次产品中存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1批次产品中存在非法添加物质问题、1批次产品中存在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1批次产品中存在警示语标识不符合规定问题。对于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鲁小艺)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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