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城强化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监管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河南省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河南省药监局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使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监管工作。自7月31日至8月14日,共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5563家次,其中整改27家;封存发热、呼吸道感染类药品51832盒;发放、张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和疫情防控码800余张,切实保障疫情防控产品质量安全。
面对疫情形势,永城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集合监管力量,对全市所有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拉网式、不间断、全覆盖监督检查。紧盯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用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等产品,重点查看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货渠道、验收储存、购销记录等内容,督促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依法规范经营使用行为,坚决把好疫情防控用药用械质量关。同时,以医用口罩、中药饮片、预防类药品、酒精等疫情防控用品为重点,检查相关产品的进货凭证和销售记录,比对进销货价格信息,采取市场巡查、明查暗访、提醒告诫等方式,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做好疫情防控药械保供稳价。
同时,持续加强退热药品销售管理,采用下架封存、全面检查督导等方式,加大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热药品的管理,确保全市459家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执行暂停销售退热药品的应急处置政策。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前沿哨点”作用,在门前张贴暂停销售退热药物提示,做好店内日常清洁及消毒、人员健康监测和防护等措施,发现有发热人员购买药物,主动劝导和提醒其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严防严控药械流通环节安全风险。
此外,强化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督促市疾控中心全面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流通、储存、接种等工作自查。结合全市疫苗接种工作实际,重点检查市疾控中心和疫苗接种单位的购进渠道、资质票据、检验报告、冷链运输、储存条件等影响疫苗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规范疫苗储存、运输、使用行为,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建立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和接种记录,做好疫苗追溯和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全力保障新冠病毒疫苗流通和使用质量安全。(郭婷 常存涛)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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