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开展春节前药品安全大检查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月20日至21日,西藏自治区药监局联合拉萨市市场监管局、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三级联动检查组,对拉萨市“两品一械”企业开展春节前安全大检查。
针对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督导发现的福安康大药房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检查组要求辖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检查组结合疫情防控监管实际,重点对萨博广场、拉萨百货、功德林天街大型广场附近相关企业进行了抽查,对拉萨维多利亚美容整形医院、瑞俪医美、文君堂大药房等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现场核查“四类”药品、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购销渠道合法性、查验记录真实性、基础信息数据追溯性等信息的方式,督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大部分单位能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措施,部分企业存在处方药销售记录不及时、个别医疗器械购销存不相符等问题,已要求限期整改。
西藏自治区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检查进一步夯实了春节期间“两品一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疫情防控工作。(殷芝)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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