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督导检查节前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 确保“春风行动”取得实效

  • 2022-01-29 15:55
  • 作者:宋珍 杨成松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为确保药品安全春风行动部署的各项任务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全省防疫药械质量安全监管,1月28日,安徽省药监局局长吴丽华带领相关人员,深入医疗器械注册人和药械经营企业,对疫情防控药械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图为安徽省药监局局长吴丽华(左四)检查“一退两抗”药品的实名销售登记情况。(邵亮  摄)

图为安徽省药监局局长吴丽华(左四)检查“一退两抗”药品的实名销售登记情况。(邵亮  摄)


  在合肥高贝斯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检查组一行了解医用防护服生产现场动态,听取了企业贯彻医疗器械政策法规要求及持续质量改进等情况汇报,就如何加强政企互动、开展技术创新和实施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在国胜大药房肥东文一店和合肥市百家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检查组对“一退两抗”药品的实名销售登记情况、处方药是否按处方销售和疫情防控的措施进行了督查。重点检查零售药店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消毒等疫情防控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通过检查,2家药店均能达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利用“皖事通”将购药记录与个人信息联系起来,方便甄别风险。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检查组要求疫情防控医疗器械注册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精神,提升尊法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合规意识和自律意识,在严格执行医疗器械政策法规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在物料质量控制、关键工序运行、质量检验、上市放行和不良事件监测等环节上重点着力,严防严控上市产品质量安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零售药店要时刻绷紧安全之弦,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的“哨点”作用,用好“皖事通”,落实好“一退两抗”类药品售卖及用药人基本询问、实名登记规范到位、处方药的登记等管控措施。夯实各级监管责任,督促零售药店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弄虚作假或屡教不改的,坚决责令其停业,做到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吴丽华表示,自2021年12月全省“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启动以来,安徽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按照部署,扎实开展各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1月21日,全省共检查药械化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11002家次,责令限期整改987家次;全省共收到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报告13246份,均及时开展评价、分析和相关处置工作,全省1.6万余家药品零售企业接入省药品零售登记与动态监测系统,对“一退两抗”等七大类药品实施销售信息采集,累计采集信息973.6万条,有效发挥疫情监测“前哨”作用,有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持续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对投诉举报、监督抽验、日常监管部门移送等案件线索,依法严查快处,落实处罚到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全省共立案查处药械化案件383件,移交公安机关3件。(宋珍 杨成松)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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