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经验交流|黑龙江:紧盯农村、城乡接合部 狠抓专项整治 保障群众身边药品安全

  • 2022-12-02 17:10
  • 作者:由欣悦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年初以来,黑龙江省药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按照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本省实际,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开展农村、城乡接合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了省市县三级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地)市场监管局建立试点,积极探索农村、城乡接合部药品监管执法的有效方法。各级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农村、城乡接合部药品监管执法工作的堵点、难点、痛点,分类施策,增强监管的针对性、靶向性和有效性。坚持从重查处,严打违法行为,严肃整顿农村、城乡接合部“两品一械”零售终端市场秩序,全省农村药品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坚持高位推进,强化组织领导。国家药监局全力支持黑龙江省药品监管工作,李利书记8月下旬调研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召开六省区会议,对黑龙江省工作给予肯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坚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于8月3日建立省级药品安全协调机制暨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省各市(地)、县(市、区)已跟进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考评重点责任目标和“双先”评选重要依据。


  坚持试点先行,提升执法能力。推进监检协作,提升监管前移能力。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为基层药品监管执法办案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实现检验检测与监管执法协同促进。推进科队协同,提升执法突破能力。将局机关相关科室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进行联合编组,根据实际需要共同开展药品安全监管及案件查办工作,不断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推进市县联动,提升集群作战能力。整合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检查员资源,组建兼职检查员队伍由市局统一调派,必要时,抽调组建联合检查组,开展跨县(市、区)协同检查提升能力水平。推进梯队培育,提升队伍建设能力。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专题研讨、实战帮带等方式,全面训练基层药品监管人员。通过试点推广和机制落实,提高了基层药品监管人员和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基本解决了农村、城乡接合部基层药品监管部门人员较少、执法能力偏弱的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清除监管死角。针对农村、城乡接合部弱势群体聚居、维权意识不强这一实际情况,进一步畅通渠道鼓励群众监督。针对农村、城乡接合部“两品一械”生产企业多这一实际情况,全面排查和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针对农村、城乡接合部监管半径远这一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智慧监管和多层级网格化监管。


  坚持从重查处,严打违法行为。全省药品监管部门始终把“四个最严”和保安全守底线贯穿工作始终,严肃整顿农村、城乡接合部“两品一械”零售终端市场秩序。通过集中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途径,收集违法线索,对农村、城乡接合部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依法从重查处,对涉事诊所依法查处的同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下一步,黑龙江省药监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药监局部署,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在风险管控、案件查办、典型引领、能力建设、专项整治上下功夫,求真务实、担当作为,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药监篇章作出龙江贡献。(由欣悦)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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