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CDE发布的技术指导原则传递重要信号—— 关注患者临床需求 鼓励特殊人群用药研发

  • 2023-02-20 10:43
  • 作者:施樱子
  • 来源:中国医药报

 对比医药行业大环境的起起伏伏,2022年的药品监管政策环境整体平稳。从指导原则视角看,药监部门愈加重视临床研究患者获益,鼓励特殊人群新药研发,追踪引导新型制药技术发展。其中,关注临床需求的研发理念被不断强调。


笔者统计显示,2022年度,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共对外发布指导原则60项,发布指导原则的征求意见稿73条(注:为方便表述,下文所称“指导原则”既包括已正式发布的指导原则,也包括指导原则的征求意见稿)。与2021年相比,总体发布数量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仿制药及一致性评价相关指导原则发布数量大幅下降,但新药研发有关指导原则发布数量及占比则继续呈现上升趋势。


笔者根据指导原则内容的关注重点,将其分为临床研究、药学及临床前研究、单个疾病或药物相关、新型治疗产品、儿童药、罕见疾病药物、中药、仿制药等九个类别,试进行统计及分析,以探讨药品研发和申报上市过程中药监部门的关注点,供业内人士参考。(注:不同类别指导原则的发布数量及变化情况如图所示,数量为正式发布文件和征求意见稿的数量加和)


表1


推动患者成为新药研发主动参与者


新的指导原则表明了药监部门越来越重视患者在新药研发中的参与,从规章层面强调新药研发要将患者从产品的被动使用者转化为主动参与者,认同患者对新药研发起到的正向推动作用。


2022年,与临床研究有关的指导原则发布数量较上一年增加最为明显,在其标题中,“患者”是高频词汇。如正式发布的《患者报告结局在药物临床研发中应用的指导原则(试行)》《组织患者参与药物研发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试行)》,以及《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试验获益-风险评估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试验设计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试验实施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


这些指导原则均提到将患者端(包括患者家属、监护者、看护者以及患者组织等)的体验、需求、观点、偏好等纳入新药研发目标及临床试验数据收集的考虑范围,同时也为申办方获得相应信息提供实操方法。


早在2021年发布的《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就开始提及新药研发需以患者为核心,关注产品临床价值,为患者提供更优治疗选择。只是在当时,该指导原则更多地被业界解读为应对肿瘤领域的同靶点新药研发扎堆而发布。


时至今日,笔者认为,该指导原则更像是推行“以患者为中心”药物研发理念的序章。2022年更多“患者”相关指导原则的发布,则是对“以患者为中心”药物研发理念在实操方面的进一步细化。


近年来,由于技术手段进步以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去中心化临床试验方法已在越来越多产品的临床研究中被采用,这一做法本身即朝着以患者为中心的研究方向迈进。研究中使用的可穿戴设备等已开始更多地用于收集患者体验信息。例如,在特应性皮炎治疗产品的临床研究中,研究者会让受试者佩戴睡眠监测手环,以收集治疗产品对患者夜间瘙痒抑制及对患者睡眠情况改善的影响。


指导原则还为研发企业与患者沟通,以及研究过程中收集患者数据明确了合规范围。


一些国内企业在启动研究中心前,为使受试者招募更加顺利而提早了解患者分布等信息,但又担心这样做存在合规风险。《组织患者参与药物研发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试行)》中明确了这一做法的合规性,即必要时申请人可组织收集未参加临床试验的患者意见,用于完善、优化临床试验方案,也包括分析关于招募困难或临床试验开展前未预料的问题等。


同时,指导原则也提示了药监部门的下一步关注重点。例如,根据《患者报告结局在药物临床研发中应用的指导原则(试行)》《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试验获益-风险评估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可以推测未来的新药审评除了关注治疗产品对疾病改善的客观指标,也可能更加关注患者用药后的体验和生活质量改善等主观指标,研发企业对此应提前布局。从整体上看,患者需求将是今后新药研发更加绕不开的话题,药监部门未来会对此愈加关注。


为特殊人群用药研发提供便利途径


除了“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2022年CDE发布的指导原则还提示了这样的信号:药监部门持续关注并解决儿童及罕见病患者这两个特殊群体的用药可及性问题。相对应的指导原则发布数量较2021年增加。


在儿童药方面,2022年CDE共发布2项正式指导原则、5项征求意见稿,对儿童药研发面临的问题给予全方位关注。其中包括对临床存在迫切需求的儿科疾病新药研发提供技术指导,提出参考成人患者研究数据开发儿童药的具体方法,同时针对儿童的心理生理特点,明确儿童药研发的注意事项。相关指导原则的发布,旨在降低儿童药研发者参与门槛。


值得一提的是,《儿童用药沟通交流申请及管理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表明药监部门在药品审评审批方面亦将对儿童药提供特别支持。该征求意见稿提到属于四类沟通交流情形的儿童药Ⅱ类会议,由企业提出调整会议类型申请,符合条件的Ⅱ类会议将调整为Ⅰ类会议,召开时限由60日缩短为30日。Ⅱ类会议多在新药研发及上市的关键节点召开,缩短沟通时限将切实加快儿童药创新研发进程。


罕见病药物研发则在2022年迎来关键指导原则《罕见疾病药物临床研发技术指导原则》及《罕见疾病药物临床研究统计学指导原则(试行)》的发布,两者于2022年初和年中正式发布。


罕见病由于发病率和患病率极低,疾病类型繁多、表型复杂,临床表现多样化,临床医生对疾病的认知普遍不足。开展罕见疾病新药临床开发,在临床研究常见问题以外还面临诸多困难。而上述指导原则提到,在确保严谨科学的基础上,可以采用更为灵活的设计,充分利用有限的患者数据,获得满足获益-风险评估的科学证据,用于支持监管决策。此项内容直击罕见病药物临床开发的关键难题。


儿童及罕见病患者经常是新药研发中易被忽视的群体,社会各界对加快儿童及罕见病用药研发更是呼声已久。在药监部门的关注和政策鼓励下,能否顺利化解这些特殊群体的用药难题?曾被企业视为风险大利润低的儿童药和罕见病药研发,接下来是否会因为政策调整成为企业的“香饽饽”?虽然市场反应尚等待时间检验,但可以预见,2023年药监部门还会在此领域继续发力。


快速追踪引导新型治疗产品研发


2022年发布的指导原则还反映出药监部门对新型治疗产品研发的密切追踪,以及对创新程度更高的新产品持有开放监管态度。


近年来,新型治疗手段快速涌现,细胞治疗、基因编辑、RNA干扰、肿瘤疫苗、溶瘤病毒、双特异性抗体、抗体偶联药物(ADC)等疗法接连出现,国内药企也不再只是新药研发的跟随者。在热点新型治疗产品的研发中,不少中国公司已能与全球技术引领者齐头并进。


面对研发的迅猛势头,从指导原则发布看,监管者选择主动作为,意欲让政策跑在企业前面。与新型治疗产品相关的指导原则及征求意见稿,2022年发布数量达11项,连续两年超过两位数。


其中,《双特异性抗体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技术指导原则》《抗肿瘤抗体偶联药物临床研发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肿瘤治疗性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均是对应产品研发领域的首个临床开发指导原则,而目前这些领域的多数产品研发尚处早期阶段。


药监部门在这类指导原则的撰写中秉持了与行业共同探索的态度。例如,在《抗肿瘤抗体偶联药物临床研发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中,大篇幅提及ADC产品在早期研发阶段,要广泛开展探索性研究,并对ADC已经产生的有限失败或成功案例进行分析,提醒研发者早期阶段研究的注意事项,但并未要求企业在研发中遵循具体的操作路线。


从指导原则中还能看到药监部门对新型治疗产品研发的支持。如《单臂临床试验用于支持抗肿瘤药上市申请的适用性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旨在给突破性药物研发加快获批提供指导和依据。该征求意见稿提出,试验药物前期探索性研究数据提示临床疗效突出的,可以依据单臂研究结果予以附条件批准。


已发布的指导原则表明,药监部门正在引导新型治疗产品研发从关注速度转向关注质量,指导原则有助于新技术顺利度过成长初期,而不是野蛮生长。广泛开展探索性研究,能帮助研发者在早期阶段了解更多产品风险和未知信息,也会在研究探索中更关注临床需求,不再扎堆于个别靶点及品种研发。 

(作者单位:研发客)


表2


(责任编辑:陆悦)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