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甘肃省通报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 卡芮兹再次上榜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庞雪 实习记者殷芝) 7月6日,甘肃省药监局网站发布《2023年化妆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第1期)》(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经甘肃省药检院等检验,标识甘肃卡芮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芮兹)生产的岷字号当归祛斑复颜霜、广州汉典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典染发膏黑茶色(植物调理型)等2批次产品不合格。
值得注意的是,卡芮兹曾因产品不达标被多次曝光。
根据《公告》,经上海市药检院检验,标识卡芮兹生产的岷字号当归祛斑复颜霜(生产批号:BVK015),成分比对和抗坏血酸葡糖苷项目不合格。
国家药监局网站显示,岷字号当归祛斑复颜霜为祛斑美白类特殊化妆品,是卡芮兹唯一生产的特殊化妆品。此外,卡芮兹还有26个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
“抗坏血酸葡萄糖苷是一种美白、抗氧化的化妆品成分,主要功效有抗氧化、美白、抗炎、保湿,特别是对于淡化色斑、提亮肤色等方面有显著效果。”一位省级化妆品检查员介绍,如果一款祛斑美白产品中的功效成分浓度不足,可能会导致产品不能真正起到美白祛斑作用。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系统显示,近年来,卡芮兹曾多次因产品不合格被通报。
2022年3月8日,甘肃省药监局网站发布的2022年度化妆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第1期)显示,卡芮兹生产的水媛丽姿维生素E保湿乳(生产批号:20200801),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项目不合格。
2020年10月,甘肃省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通报显示,甘肃省药监局在检查中发现卡芮兹在机构与人员、设施设备、物料控制等方面存在问题,如企业负责人许玉昌兼任质量负责人,但检验报告中由生产部门侯保萍复核签字;未制定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质量管理部门不能独立行使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权;化妆品生产车间(静置间)未按工艺流程进行设置,外包间面积与生产规模不相适应等问题,被责令整改。
2020年7月24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兰城)市监处(2020)146号〕显示,卡芮兹生产车间的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空气洁净度不能达到30万级要求,未设置指示压差装置,清洁区与其他生产车间未保持正压差,不能提供空气净化系统竣工验收文件,不能达到生产眼霜相关要求擅自违法生产丽人面箹当归抗皱紧致眼精华,被罚没0.8万余元。
公开资料显示,卡芮兹成立于2002年,法定代表人为许玉昌,经营范围包含化妆品(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一般液态单元护肤水类、护发清洁类)、洗涤用品等。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致电卡芮兹,然而截至发稿,电话并未接通。
《通告》显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甘肃省药监局已要求监管单位对问题产品进行控制,依法依规调查处置。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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