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国家药监局通报7起化妆品违法案件信息 艾松生物乌马河分公司产品违规再被罚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殷芝) 11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7起化妆品违法案件信息》(以下简称《信息》)。《信息》显示,哈尔滨艾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乌马河分公司(以下简称艾松生物乌马河分公司)因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被通报。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艾松生物乌马河分公司已多次因产品不合格被罚。
《信息》显示,2022年10月,黑龙江省药监局根据产品抽检发现的线索,对艾松生物乌马河分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企业生产的芊草主义头皮养护发膜等化妆品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黑龙江省药监局给予该企业行政处罚。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系统显示,艾松生物乌马河分公司成立于2020年,法定代表人为任冬,经营范围为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妆品生产;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据悉,近年来,艾松生物乌马河分公司已有多次产品不合格记录。
今年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5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显示,标示为艾松生物乌马河分公司生产的艾松头皮养护护发素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检验结果为0.0047%,《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为≤0.0015%。
8月,黑龙江省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艾松生物乌马河分公司因存在生产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化妆品,被处以行政处罚,共计罚没约26万元。
《信息》除了通报艾松生物乌马河分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外,还通报了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案、上海市金山区祝绍侠化妆品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青海舒洁酒店用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化妆品案、广州荣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案等6起化妆品违法案件信息,其违法原因包括存在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原料、未经许可生产化妆品、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特殊化妆品等严重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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