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优化化妆品和新原料受理审评咨询服务,10月1日起实施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蒋红瑜) 近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通知,对特殊化妆品和新原料受理审评咨询服务安排进行了优化和调整,涉及电话咨询、现场咨询、邮件咨询、会议沟通交流、远程支持、注意事项等事宜,相关要求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通知显示,现场咨询包括受理大厅前台咨询、受理大厅现场专家咨询两种方式,但两者的咨询范围、时间和地点都不同。受理大厅前台咨询的范围包括特殊化妆品和新原料注册受理形式审查、新原料备案资料整理相关(非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咨询地点位于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而受理大厅现场专家咨询的范围包括特殊化妆品和新原料注册已出具的补充资料意见,新原料备案已出具的责令改正意见,特殊化妆品注册、新原料注册备案相关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仅在周二;咨询地点为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化妆品专家咨询室。
邮件咨询包括受理咨询、特殊化妆品咨询、新原料咨询、扩展权限,且分别设置不同的邮箱地址。通知明确了具体咨询范围,以及邮件咨询资料提交等要求。申请人需将相关问题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工作人员对邮件进行筛选后,对符合要求的将按提交的先后顺序进行整理,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予以回复。
通知指出,会议沟通交流主要适用于新原料注册备案前重要技术问题的沟通交流,申请人可按照《化妆品新原料沟通交流工作机制(试行)》通知中的要求,通过化妆品智慧申报审评系统提交申请。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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