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部署开展药品零售连锁“七统一”专项行动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安徽省阜阳市市场监管局在安徽省药监局的指导下,积极排查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针对部分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计算机系统未正常使用、未能由总部集中采购配送药品、药学服务水平低等问题,结合实际,印发专门方案,在全省率先部署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药品零售连锁“统一企业标识、规章制度、计算机系统、人员培训、采购配送、票据管理、药学服务标准规范”等“七统一”专项行动。
制定方案,统筹行动。充分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市、县两级均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做到层层抓落实。
注重宣传,优化服务。通过召开药品零售连锁动员会、深入企业走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促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增强合规意识,自觉遵守“七统一”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全市系统既坚决推行药品零售连锁“七统一”,又加强指导和服务,积极解决经营主体遇到的问题。
处罚有据,依法行政。综合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违反“七统一”的,依据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制度、操作规程、采购、验收”等相关条款要求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罚。
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组织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开展专项检查,对自查自纠后仍违反“七统一”要求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批发企业仍向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直接销售药品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门店处置的同时将情况反馈给阜阳市市场监管局,阜阳市市场监管局对零售连锁总部依法处置,并向安徽省药监局第三分局等相关单位通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批发企业信息。
日前,阜阳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此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下一步,阜阳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方案部署,积极推进企业自查自纠,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成效。同时,强化制度建设,将“七统一”工作落实在日常监管中,进一步提升全市药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水平,确保群众用药安全。(胡文焱)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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