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广东省药监局通报2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美甲类产品质量引关注

  • 2025-03-03 09:04
  • 作者:李易真 常锐博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李易真 实习记者常锐博) 2月10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6期)》(以下简称《通告》),公开818批次化妆品的抽检信息,经检验有22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其中3批次为美甲类产品。


  《通告》显示,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佛山梦飞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GAOY戈雅零度延长甲油胶GR103(标示生产日期:2023/05/16)、标示为佛山甲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Yunzuan云钻美甲洗甲水(标示批号:2024022 10201,限用日期:2027 0220)和标示为金华市柯伟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KH 甜梦花园高光亮油(标示批号:4G09,限用日期:2027/07/08)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1,2-二氯乙烷或二氯甲烷。


  据了解,1,2-二氯乙烷和二氯甲烷被《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列为化妆品禁用组分。


  记者梳理发现,这并非首次在美甲类产品中检出禁用原料。2024年,国家药监局共计发布7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其中3次涉及美甲类产品检出禁用原料,共计3批次,检出禁用原料为1,2-二氯乙烷或二氯甲烷。


  一名化妆品检查员告诉记者,“甲油胶”是美甲产品中较常见的原料,而二氯甲烷和1,2-二氯乙烷等物质有时会作为一种杂质混入甲油胶中。


  “二氯甲烷等成分作为脱脂性有机溶剂,直接接触会引发接触性皮炎,”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佘远遥解释称,临床常见患者出现甲周发红、肿胀、瘙痒、疼痛等症状。此外,长期接触高浓度的二氯甲烷等物质,会引发呼吸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等的慢性疾病,更为严重的是,还可能会造成肝脏损伤。


  佘远遥建议:“在选购美甲产品或选择美甲服务时,应当充分了解产品,避免使用气味刺鼻的廉价产品。”


  另据《通告》,广东省药监局已要求抽检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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