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检查结果互认率纳入《2025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

  • 2025-03-24 11:11
  • 作者:王晓冬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 3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2025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提高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率纳入其中。


  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降低医疗费用,提高诊疗效率;另一方面贯彻落实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


  《2025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包括十项:


  一是提高急性脑梗死再灌注治疗率;二是提高肿瘤治疗前临床TNM分期评估率;三是提高静脉血栓栓塞症规范预防率;四是提高感染性休克集束化治疗完成率;五是提高住院患者静脉输液规范使用率;六是提高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率;七是提高四级手术术前多学科讨论完成率;八是提高关键诊疗行为相关记录完整率;九是降低非计划重返手术室再手术率;十是提高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率。


  《2025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指出,已标注互认标识的检查检验项目参加相应质量评价的频次不得少于半年一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开设检查检验门诊,由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或医学检验、病理专业执业医师出诊,独立提供疾病诊断报告服务。建立及完善本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监测评估机制,按月进行本机构数据分析、反馈。对互认率进行监测评估,分析不予互认的具体原因。对在监测评估中发现互认率明显偏离平均水平的,要深入调查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要求。鼓励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将互认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内部绩效考核。


  自2021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每年发布年度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和各专业质控工作改进目标,各地各医疗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充分引导了工作方向,激发了行业内生动力,对医疗质量安全改进起到了积极作用,成效显著。


  针对新的改进目标,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质控组织和行业团体要继续把推动目标实现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切实有效地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工作策略、推进工作协同,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深入落实目标管理、推进改进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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