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发布
9月8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11号)要求,健全符合中药特点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
《规定》在药品生产监管通行要求和现行中药监管措施基础上,立足生产实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药生产全过程管理。强调中药材质量过程评估,从源头夯实质量基础;严格中药生产过程控制,持续提升产品质量;优化共享共用管理,推动资源高效利用;鼓励改造升级,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相关链接: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的公告(2025年第79号)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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