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建议为6~35月龄儿童接种甲流疫苗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1月7日,卫生部发出《关于6~35月龄儿童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议将6~35月龄儿童列入我国甲流疫苗接种人群,采用7.5μg、2剂次免疫程序,2剂次间隔21~28天。
据悉,为做好6~35月龄儿童甲流预防控制工作,根据我国该年龄组甲流疫苗临床试验安全性结果,参考前期3~11岁年龄别甲流疫苗临床试验结果及其他国家6~35月龄儿童甲流疫苗应用情况,卫生部在组织专家论证后提出上述指导意见。
卫生部要求各地卫生部门和接种单位遵循“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严格按照《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对6~35月龄儿童实施疫苗接种。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6~35月龄儿童接种甲流疫苗后相关安全性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开展安全性监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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