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领会科学监管理念的实质

  • 作者:高国顺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10:40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明确提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的要求,是对长期以来监管实践的理论总结,是对监管规律认识的深化,深刻揭示了食品药品监管的内在规律,对做好新时期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监管理念是监管工作的灵魂,是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方向,事关监管的整体能力和水平。深入研究和探讨科学监管理念的基本内涵,正确把握科学监管理念的实质,是做好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在食品药品监管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科学监管理念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食品药品监管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用药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一心一意为民、尽职尽责护民、实实在在利民。 
    科学监管理念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之一,药品安全有效是人民群众维护健康权益的基本诉求。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把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毫不动摇。当前,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日益增加,对药品监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阶段,我国医药产业发展水平与公众不断增长的用药安全需求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我们必须把公众用药是否安全,作为衡量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成效的重要标准。 
    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必须实现依法监管保安全、科学监管促发展以及安全与发展的和谐统一。实现公众用药安全与满足公众用药需求的统一,实现药品安全与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统一,必须把握好药品安全与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联系,坚持依法监管保安全与科学监管促发展并重。依法监管保安全、科学监管促发展是新形势下做好药品监管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药品监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只有认真总结药品监管的历史经验,创造性地将依法监管和科学监管统一于药品监管实践,才能整体提升药品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安全有效的药品是企业按规范生产出来的。从一定意义上讲,医药产业的发展水平从根本上决定了用药安全的保障水平。因此,要全面认识和把握药品消费需求规律、医药产业发展规律和监管工作规律,推进监管工作的科学化、监管手段的科技化和监管体系的现代化,使医药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为维护公众安全用药的基本权益奠定坚实的基础。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高国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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