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订<br>《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意见》
据SFDA网站讯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浙江省委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了《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这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在全面总结几年来,特别是近两年来系统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正确分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为全面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
《工作意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发挥学习教育作用,树立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廉政落到实处;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确保“两个安全”落实;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加大执纪办案力度;落实组织领导措施,明确工作责任要求等八个方面。
与2005年出台的《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浙江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的具体办法》(以下简称《具体办法》)相比,《工作意见》呈现以下四个显著特点:一是从指导思想上看,《工作意见》突出体现“食品药品监管就是党风廉政建设”意识,首次明确提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紧紧围绕省局党委坚持“五个监管”、奋力打造“三区”、努力实现“两个安全一起抓,两个安全一起保”的总体要求,不能脱离这个中心和大局。二是从性质上看,《工作意见》既是系统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同时,更突出强调贯彻落实《工作意见》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八大体系”、落实“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重要手段。三是从内容上看,《工作意见》有了新的拓展,主要是将保障民生摆上重要位置,明确要求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这就对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融入监管业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四是从体例结构上看,《工作意见》在继承《具体办法》的教育、监督、制度三个基本格局的基础上,有了创新发展,形成了目前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改进作风、强化监督和严肃惩处五个格局。
为贯彻落实好《工作意见》,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将积极协助党委提出每年工作要点,对任务予以细化,明确责任主体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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