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多措并举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41

    据SFDA网站讯 2008年1~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办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1307件,其中医疗机构违法案件540件,占案件总数的37.87%。医疗机构违法案件所占比例较大,主要表现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假劣药品、无注册证书医疗器械和过期医疗器械、超范围配备、使用药品。对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认真分析现状、深入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
    一是继续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的意见》,确立“依托药品现代物流业,建立农村药品供应主渠道”的指导思想,大力发展药品集中配送,支持区内有固定场所、有规模、有诚信、有配送能力的批发企业直接给县、乡医疗机构配送药品,从源头把住假劣药品的流入渠道。
    二是继续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以规范购进渠道为重点,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对其药品购进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养护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规范。在推行“新农合”工作中,注重改善药品储存养护条件和环境,保证农村医疗机构设置与其使用规模相适应的药房、配齐药品储存养护等设施设备,提高药品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是继续加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管。由政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对“新农合”药品招标采购工作进行深入调研,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药品集中招标评价体系,切实把好投标企业和投标药品的“入围关”,确保质优价廉的药品中标、确保区内具备现代物流条件的企业成为农村药品配送服务的主体。
    四是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剂管理人员的培训。将药事法规的宣传、教育列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日常监管、年度会议,对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及药剂管理人员加强药事法规的宣传,抓好继续教育,强化法治意识,依法管好用好药品、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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