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6月起由市药监局审批
据新华社讯(朱旭东 姚志宏)从6月1日起,江苏省将由各省辖市药品监督局负责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和变更工作,并受省局委托受理和核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申请。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审批权限调整后,申办人可直接向当地市药监局提出申请。
目前江苏共有药品连锁经营企业67家,连锁门店3000多个。据了解,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6月1日起应向所在地省辖市药监局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等证明文件;拟经营药品的范围;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包括配送中心)、设备情况。对材料齐全的,药监部门将发给《受理通知书》,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申办人完成筹建并通过药监部门组织的验收后,即可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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