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 根治名人医药广告

  • 作者:许琳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8:04

    开栏的话:2009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为了在读者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本报特开设《“两会”连心桥》专栏,将百姓心声带上“两会”。您最关心哪些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您有哪些意见和建议,您对饮食用药安全有怎样的期盼,都可以在这里一一道出。热忱欢迎您的参与,来稿请发至 zbs@cnpharm.com

    近年来,由演员和社会名人代言的虚假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充斥媒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对此,各有关部门也多次出台措施进行整治,但名人医药广告仍屡禁不止。如何才能根治名人医药广告,是靠道德的约束,还是靠法律的规范?监管部门还应采取哪些举措?对此,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范辉:其实,消费者相信名人广告,就是因为信任自己喜欢的明星。所以,我认为,作为名人应该珍惜自己的形象,应时刻想着作为社会公众人物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接拍广告一定要慎重理智选择,自觉拒绝重金聘请的虚假广告,不要无根据地以自身为例向广大消费者推荐产品或服务。因为,那样不仅欺骗了消费者,也损害自己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湖南省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何东林:很多名人都是出于经济利益,随意接拍虚假广告。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名人做医药广告的管理。应该把广告代言算作一种担保和一种证言,当广告出现虚假和夸大内容的时候,代言人必须要承担连带责任。有关监管部门应制定对名人做医药广告的惩罚措施,从而对名人接拍虚假广告进行约束。
    新疆霍城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孔令哲:对于名人医药广告,国家有关部门曾进行过多次整治。近日,国家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又联合发布了两条禁令,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这种规范可能在短期内效果会比较明显,但从长期的监管考虑,还需要一系列有效的制度作保障。我认为,应该出台专门的法规,或将形象代言人作为广告的重要参与人,和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一并纳入广告法规中,规定为虚假广告代言的名人必须承担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只有通过法律规范,才能根治虚假名人医药广告。
    媒体记者刘建玲:我认为,作为广告载体和宣传平台,媒体在净化广告环境方面,负有重要的责任。面对名人医药广告,媒体不能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也必须珍视媒体的公信力,不为虚假广告宣传提供机会,做一个真正对社会和消费者负责任的媒体。除媒体加强自律之外,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对于违规情节比较严重的媒体进行严厉的处罚,增加它的违法成本,让媒体无利可图,从而杜绝虚假广告。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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