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要补齐短板

  • 作者:舒 勇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06-08 10:09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自去年10月下发以来,绝大多数地方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坚持党政同责,工作上“领导有力、保障有力、组织有力、执法有力”,实现了“全员发动、信息互动、创新驱动、部门联动”,工作有重点、有亮点、有力度、有效果。但也有个别地方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不重视、不真抓、不实抓,缺乏大局意识,没有政治敏锐性,个别县市食安办基本没有发挥作用,工作上缺少抓手,落实上缺乏力度,农村食品安全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补短板成为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命题。当务之急是要静下心来找准短板,沉下气来补齐短板。

   守住底线  补齐思想短板

  思想决定发展思路,观念决定工作理念。要扎实开展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就必须弄清其产生背景、实践意义和工作要求。近年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向农村地区转移,广大农村地区及城乡接合部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倾销地,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迫在眉睫。

  针对这一形势,去年10月,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联合发文,部署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项行动,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完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积极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努力形成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为了切实开展好四项行动,贵州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等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贵州省局还下发了《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扫雷”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上述文件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为何抓、如何抓、抓什么”都作了详细的安排布置。并要求相关成员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掌握工作目标、主要原则及工作内容、任务要求,并认真梳理自身在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开展四项行动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克服当前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缺枪少炮”等困难,解决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

   找准问题  补齐责任短板

  思缺查短,有助于选择好突破口和关键点,充分释放创新工作的潜能。从督导检查情况看,与全国形势一样,贵州大多数县市都能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个别县市对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客观上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整体推进不力、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存在工作开展重形式、轻内容,重管理、轻处罚,光务虚、不务实等问题。解决上述问题,须做好以下几点:

  “干”字当头,在迎难而上、力创佳绩上下功夫。

  一是抓宣传,提升意识。各级政府食安办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做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工作等。

  二是抓常态,织牢网底。要坚持以农村居民集聚点、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特色食品、食用农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加工小作坊、批发市场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业态,对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黑作坊”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对重点企业、重点生产经营主体抓好日常监管。

  三是抓行动,专项整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要重点落实三方面任务:认真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清查摸底;切实强化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切实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各环节监管力度。

  四是抓投入,强化保障。要按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向地方党委政府争取支持;争取将食品安全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现逐年递增,着力强化监管机构建设、检测机构建设,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十三五”规划之中。

  “严”字当头,在严格执法、重典治乱上下功夫。

  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要坚持以铁的意志严查、铁的手腕严治、铁的决心严打、铁的措施严管、铁的心肠严究,集中治理食品安全隐患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食品安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或受到社会关注的大案要案,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特别是对于食用农产品的源头监管问题,一定要加大监管力度。

   精准发力  补齐机制短板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大势者,不足以谋一时。

  加强领导是关键  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在强化自身担负的“扫雷”行动任务组织领导的同时,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办的作用,积极沟通协调,将农村食品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安全体系,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认真落实、统筹协调,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将相关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人员,并强化对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察和考核。各级食安办要统一组织协调和督察考核,定期分析当地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食品安全状况、梳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研究应对措施,及时部署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对各成员单位实施专项督查和定期考核。各级食安办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飞行检查等方式,强化现场督促检查,层层抓落实;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等单位和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强化保障是前提  各级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投入力度,充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优化监管装备和监管资源配置,配备日常检查、市场抽检、样品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要求,将包括生产经营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职责和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及非法添加的抽检职责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职责,科学划定食用农产品、食品监管网格,明确监管责任人员以及相应的监管职责、目标和要求。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健全各部门间、区域间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凝聚齐抓共管合力。

  协同作战是根本  食品安全工作要真正取得实质性效果,必须积极发挥各部门的作用,逐步实现社会共治。因此,要不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积极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行业规范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及时曝光查处的农村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大力发展农村舆论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处理好政府、企业、社会的关系,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农村食用农产品及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筑牢食品安全网底,建立起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结构。

  (作者系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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